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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0/06/17 04:11  文/陳素里

 


凌晨一點,小柏的媽媽拉著小柏急忙衝入急診室,神情緊張地告訴急診檢傷護理師說:「我的兒子突然呼吸困難、咳嗽、臉及全身都腫起來了,應該是過敏,請趕快幫我們打過敏針,…應該是晚餐的豆瓣魚害的,這條魚是2週前婆婆給的,一直放在冷凍庫裡,煮的時候就有點擔心不新鮮,所以煮口味重一點的豆瓣魚,沒想到就出事了!」

 

據衛生署調查,台灣民眾約有6%到7%的人有食物過敏經驗。所謂的食物過敏是指:吃下某些食物後,產生蕁麻疹、皮膚癢、水腫、打噴嚏、咳嗽、呼吸困難等過敏症狀,嚴重者甚至會休克及死亡。

 

◎常見引起過敏食物有:海鮮類(蝦、蟹、貝類及不新鮮的魚)、蛋奶類、豆麥堅果類、水果類(芒果、奇異果)、含咖啡因類(巧克力、咖啡、可樂)等。

 

◎食物過敏的治療原則為解除食物過敏引發的各種症狀,常使用的藥物有:

 

●抗組織胺類—治療蕁麻疹、皮膚癢、水腫、打噴嚏、咳嗽等因組織胺釋放,引起的食物過敏症狀。

 

●腎上腺素類—用於全身性過敏症狀的治療,例如呼吸困難、氣喘等影響生命安全的過敏反應時。

 

●類固醇類—為嚴重過敏症狀的暫時性輔助治療藥物。

 

◎預防食物過敏則應注意以下原則:

 

●絕對禁止食用已知會引發過敏的食物(不可有試試看自己過敏好了沒的心態)。

 

●不吃不新鮮的海鮮或魚類食物。

 

●針對每次過敏事件尋找原因,以防再發生。

 

●未吃過的食物,食用前,應了解成份,如有已知的過敏原應忌食。

 

●應讓家人及同住者知道自己的過敏經驗,以注意及提醒食物採購及食用。

 

●除已知引發過敏反應的食物外,還需就醫進行食物過敏診斷,藉由皮膚試驗或食物激發免疫測驗等,避免會引發過敏反應的食物。

 

●有嚴重食物過敏症狀者,應隨身攜帶可提醒醫護人員注意的標示,以備不時之需。

 

食物過敏並不可怕,只要了解可能引發的過敏原,避開它,將可不受其威脅,盡情快樂且平安地享受美食

 

(作者為署立桃園醫院急診室護理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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